外语水平怎么填 外语程度一般怎么填

时间:2023-04-27 06:09/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1964 评论:0

(请大家耐心看完)。我们说英语的逻辑是和中文一样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感受着同样的万千世界,不同的是语言的载体由汉字变成了字母,说话习惯由中文变成了英文而已。所以用中文的逻辑一样可以解释得通绝大部分的英语语法现象。

语法是为了语义和逻辑服务的,先有语言后有语法。不是语法规定这句话该怎么说,而是逻辑决定了这句话该怎么说,语法只是用来告诉我们这个逻辑。母语者可以很轻松明白英语背后的逻辑,但非母语者肯定不行。就跟我们学习中文从来没有学过语法,而很多外国人要学中文语法一样。这也是语法产生的原因,帮助非母语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便的办法建立一门外语的逻辑架构。

所以明白了英语的逻辑,也就理解了语法。初学者会对纷繁复杂的句子结构,感到无所适从甚至云里雾里是很正常的。产生这点的原因:一是你对英语的认知还不够,耗费了大量时间在类似:a/an/the的详细用法,in/on/at分别应用于哪些场景, entirely这样的副词位置到底该在哪等;二是你过于纠结语法术语,很多时候明明理解了这个句子的意思,但还是想要分析出它是做定语还是状语等。

a/an/the就跟我们中文的“的”一样,这种最初级的内容是不应该花费大量的时间的,知道基本含义和初级规则即可,剩下的看多了读多了自然就能明白,偶尔犯错是正常的可以接受的。且对于它们的使用,在有些场景是有争议或灰色地带的。就像我们真的会大费周章去纠结一句中文里,到底哪里该用“”哪里的“”用得不对吗?不会,大意不错整体齐整清晰即可,真要刨根问底可能还不一定有正确答案。

in/on/at也一样,太多的老师每天都在讲:什么时候用in,什么时候用on,什么时候用at,但他们列举的基础规则一般只适用于部分场景,因为我们总能找到例外的情况。所以同上面一样,知道基本含义初级规则,不犯大的错误比如there is a cup in the desk即可。在我们的英语水平没有上去前,脑子总是想着这些事情是很不利于提高的。当我们的水平到了一定阶段后,大脑会自动生成使用in/on/at等的正确场合。entirely的位置也是一样的道理,that is entirely a different matter/that is an entirely different matter/that is a different matter, entirely。

突破束缚,这是英语学习里最重要的。稍微扩展一些:当有了初步的成分定位和逻辑概念后,以最短的时间抽离,直接上升到语义分析、逻辑判断和整体合理性上,千万不可拘泥于语法概念和其它的枝梢末节。英语也可以是一门艺术,艺术一定不会是拘泥于形态的。好比学习绘画,最初的色彩搭配、阴影描绘、轮廓勾勒是基础,但冀望绘画能集大成,灵性、思考、对总体的体会与把握才是核心。这才是普通绘画爱好者和画家的本质区别。

接下来我试图从我的角度,来让受制于语法,英语水平一直提不高,甚至丧失学习英语兴趣的同学,从新拾起英语,燃起英语学习的兴趣。但有一点,不要把中文的习惯带入英文,注意是习惯不是逻辑。比如:I saw a warplane whistle past the sky yesterday afternoon(昨天下午我看见一架战机呼啸过天空)。有些同学可能就会问为什么yesterday明明在句尾,而中文里却翻译到句首了呢?不要纠结这个,多看了几个英文例子你就能明白。

所以忘记你的中文习惯,然后跟着本文,通过中文的逻辑来理解英文结构,以及它们万变不离其宗看似复杂的各种变化,从而构建起英语的基本逻辑和框架。记住,一个句子里只可以有一个谓语(也就是一个动词或动作),因此其它的动词都需要通过改变形式来放到同一个句子里,这就是不定式、动名词、并列句、从句、分词等产生的原因,下文会有详细分析。另外,看懂本文需要有合理的中文逻辑能力,小学四五年级或小学毕业应该差不多。

主谓:

1. The car stopped(车子停了)。没有必要试图从英文角度去分析主谓什么的,看到这个形式,稍作感受,记住这个形式下的逻辑即可。什么逻辑?“车子当然可以停下来”这个逻辑,这跟中文是一样的,我想完全没有任何难度。

a. 这种情形我们只能这么表达,这是使用习惯和使用场景决定的,不能说the car died/the car killed,为什么?因此我们生活的地球没有这样的使用场景,这么说没人会明白我们说的是什么,这才是根本原因,而不是语法规定这么说是错的。

b. 在我们的英语水平没有上去前,不要再作过多的延伸,更不要试图归纳总结,并想找到一个适合很多,或大多数甚至所有现象或知识的学习公式。一定不要这样,否则一定会学得很累很慢。比如你会问,能用the car stops吗?不能,即使你们的课本甚至一些权威教材有这样的例句。the car stops只能在少数的情景下成立。

2. The car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车子停在一个商店门口。加了个地点状语)。

a. 为什么要加个地点状语?加了就是告诉别人那个车停在那里了,不加只是说车子停了,但是实际是暗含了“车子停在哪里了或那是谁的车子或什么样的车子”的含义。因为“车子停了”这句话其实是一句废话,没有上下文或没有修饰或补充场景的话,是没有交流的意义的,大家想下,现实里我们会和别人莫名其妙说“车子停了”吗?

b. 只有在:比如警察在悄悄追踪一辆车子,一段时间后局长打电话问:“车子停了吗”?警察回答:“那个车子停了”,他们双方肯定都知道这个车子是哪个车子,所以就没有必要添加状语或其它补充语修饰语了,这个时候“车子停下了”这句话才是有意义的。这就是the car stopped的使用场景。所以很多时候,没有必要去纠结语法成分和原因,只要你理解了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我相信你就能明白这句话到底合不合理,以及这句话能否改为:The car stopped after half an hour&39;s running(√).

3. The car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 where lots of people were rushing(车子停在了一个商店门口,很多人正在涌入那。加了个定语,修饰说明shop)。

a. 为什么定语从句放到后面呢?因为它对shop的修饰是很松散随意的,也就是说去掉where从句,整个剩下的句子the car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的含义还是很清楚明确的,别人听了不会云里雾里。

b. 对比下she is a sweet girl,sweet一样是定语,这个sweet为什么置于girl前面?因为它对girl的修饰是很紧密的,没有了这个sweet,那么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she is a girl完全是一句话废话或毫无意义的话。即使有了上下文,那么she is a girl和she is a sweet girl表达的也不是一样的内容。

c. 当sweet是一个句子时或短语时,那么它们就必须得放到girl的后面,如:a girl full of excitement(兴奋不已的女孩)。这就是英语的习惯,什么习惯?长的修饰内容通常位于句子后部,从而使得句子匀称平衡。

d. where是一个连词,连接了整个句子,因此我们可以把整个句子当做一个成分,这样,这个成分里面的动词就可以和谓语动词一起共存了。 这个成分只是因为长了点所以放到了它所修饰的词的后面。也可以把它换成:where a cinema lies(一个电影院位于它旁边)/which i used to visit a lot(我过去经常去的)。这是可以按照你的意愿或使用场景的需要来变换的,只要这种变化是符合逻辑的即可。

e. 所以我们需要学习的仅仅是visit是及物动词而lie是不及物动词,从而导致分别需要使用which和where。那么为什么它们分别是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我可以说“我去商店”而不能说“电影院位它旁边”,就这么简单。仔细体会下“”在“电影院位于它旁边”里的作用,这种空间位置感。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单词都可以这么分析,这又是后话了。

4. The car that looks as big as a room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 where lots of people were rushing(那个看起来跟房间一样大的车子,停在了一个商店门口,很多人正在涌入那。加了个定语从句修饰the car)。

a. 同上,为什么又加了一个that引导的定语,因为逻辑说的通,现实里有这样的使用场景。所以你也可以把这里换成:the car that traveled more than 100, 000.00 kms(行驶超过十万公里的车子),只要是符合逻辑的符合语义的都可以。

b. 这个that从句也和上面的where从句一样构成一个整体,这样,从句里的动词才可以和谓语动词共存。我们需要学习的仅是that和where引导的定语从句的区别,而这其实是很简单的。如果要说难的话,那是大家接触的教材,包括公认的权威和课本,对很多的知识点(不仅是that和where的区别)讲的非常浅显、混乱无章甚至自相矛盾。所以,很多时候,同学们不懂或没学好,不是你们的错

c. 甚至我们可以在room后面再加定语,符合逻辑和语义即可。我暂未想到合理的修饰room的定语,所以就不举例了,参考例6在people后面加的定语。当然一般不加,因为句子太长不便于别人理解。

d. 同时,that从句又可以换成别的形式,为什么?因为同一个句子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每种方式表达的含义也一样,这跟中文也是一样的。比如下面例子的另一种定语的表达方式。

5. The car looking as big as a room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 where lots of people were rushing(含义同上。只是把上面的定语从句改为分词做定语)。

a. looking部分也是个定语,怎么区分和例4的that引导的定语呢?且它们翻译起来也是一样的。同样因为that连接了一个句子,如果把that去掉,那么一个句子出现了两个谓语(两个动词),这是不容许的。为什么?

b. 我们以中文例子来分析,“车子停在了一个很多人正在涌入的商店门口”,这句话里有“停”和“涌入”两个动词,但实际这句话的主干或核心是什么?是“车子停在了商店门口”,我相信大家能很快提炼或感觉出来。所以这句话其实还是只有一个动词“停”,剩下的“很多人正在涌入”是修饰语,只是修饰语里带了一个动词“涌入”。

c. 总而言之,这个修饰语里的动词完全没有影响到整个句子的主干和核心,但在英文里它必须改变形式和谓语动词共存,所以本例的look必须改成ing形式,变成现在分词以避免一个句子出现两个谓语动词的情况。这跟“为什么上面的例子要用where/that把含动词的句子框起来”是一样的。所以,需要学习的也仅是它们之间的用法区别而已,且一点也不难。

6. The car looking as big as a room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 where lots of people, who were mostly elderly, were rushing(那个看起来跟房间一样大的车子,停在了一个商店门口,很多人正在涌入那,他们大部分是老人。加了个定语从句修饰people)。

很符合逻辑和语义,这个定语加的毫无违和感。同样,也可以把这部分换成任何符合语义、逻辑、语境的内容 。所以也可以改为:The car looking as big as a room stopped in front of a shop, where lots of people, who were mostly black, were rushing(那个看起来跟房间一样大的车子,停在了一个商店门口,很多人正在涌入那,他们大多数是黑人)。

主谓宾:

1. I need you tonight(今晚需要你。加了个时间状语)。

a. 为什么要加个宾语you,因为i need后面不加宾语这句话不完整,翻译为中文就是“我需要”,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你不会这么说话,这么说话是没有意义的,这么说话别人会懵圈,所以必须得加个宾语,就这么简单。

b. 所以you你也一样可以换成别的内容,比如that, a car, a pen, an umbrella, a mobilephone等等任何符合逻辑和语义的东西。

c. tonight只是个补语,补充说明,有也行没有也行,取决于语境和我们想要表达的意思,把这句话放到中文里,想象你目前说话的场景和你想要表达的内容,然后你就会知道这个tonight什么时候该加、什么时候不该加、或者什么时候可以换成别的什么内容等等。

d. 比如你和女朋友吵架,她生气了要夺门而出,然后你拉着她的手说说,“宝贝别走,我需要你 ”。所以这种情况下,当然可以不用tonight了。

e. 所以完全不需要去担心不懂句式,或者需要去分析句式。英语里的说话场景就是我们中文里的说话场景,知道了中文的逻辑,所有问题会自然解开。“我今晚需要你”的例子,大家自己发挥下想象。

2. I really need you to help me repair my TV set tonight(我今晚真的需要你帮我修我的电视机。加了个目的状语)。

a. “我需要你”是一句话,如果说话人想要表达更深一层的意思,比如表示:需要你帮我干什么,那么我们就得加上剩下的内容。而很明显“我需要你”是主干和核心,剩下的都是在这上面的补充,来让这句话更饱满更完整表达很多的含义。

b. 不用去纠结到底是补充还是修饰还是目的还是什么的,这种文字上的游戏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只要我们理解了这句话,加了这种补充或修饰的内容才能更完整,且翻译为中文它们是符合语义和逻辑的,那么自然就不会犯错,其它都不重要。

c. 所以,需要学习的也仅是tonight的含义和用法而已。另外,为什么要用to?因为补充修饰成分里,通常只有to在英语里可以表示还未发生的动作,而很明显本例的help me repair是还没发生的事情。或查下词典我们就可以轻松知道:to可以表示目的性或意图性。这么理解也是正确的。或用任何你自己觉得合理的方式理解,如果你理解不了的话

d. 另外,help me repair这句话里很明显有两个动词,根据我们前面讲的规则,一个句子里只容许有一个动词,为什么这里可以出现两个?因为实际这句话的原形是help me to repair,但help是“帮助”的意思,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修那不能算帮,帮了才能算修,所以实际help这个动作是和repair这个动作同时发生的,至少在说话人和听话人看来,你是无法区分先后顺序的。而to多数情况下是用来表示将来的动作,因此当help这样的句子说出来的时候,我们会条件反射地明白这里的逻辑,从而选择省略to。

3. I really need that you come to help me repair my TV set tonight, which i bought last year(我真的需要你今晚来帮我,修我去年买的的电视机。把“2”目的状语改为宾语从句,另外加了个定语从句修饰TV set)。

a. 当然,need通常不接that从句,这需要大家在平常的学习中积累,我这里这么写,只是为了向大家讲述各种不同句式的变化,以及它们其实相同的变化逻辑。

b. 同样,也是换了一种形式表达了同样的含义。有同学可能会问,老师这里明显加了come,例2没有come怎么能是一样呢?因为come并不影响这两个例子表达同样的含义。把它们翻译为中文,我们不会去纠结或仔细推敲这两个例子有“”和没“”的区别,英文里也一样。

c. 而因为一个句子只可以有一个谓语,因此come这个动作通过that引导的一个从句的形式,构成一个整体,从而避免了一个句子出现两个谓语的现象。粗暴地理解成that把它们框起来了,所以它不干扰谓语动词need,就可以了。

d. 整个句子的主干是:我真的需要XXX,主语是“我”,谓语是“真的需要”,宾语是XXX,XXX指代that引导的整个句子。翻译为中文:我/真的需要/你今晚来帮我修我去年买的电视机。所以XXX跟例1的you和例2的you to help me repair my TV set是一样的,都可以被当做一个整体,做整个句子的宾语。只是例2和本例的宾语略长略复杂,带了一些修饰或补充说明成分而已。

4. I really need your coming for helping me repair my TV set tonight, which i bought last year(含义同上。把上面的宾语从句改为动名词短语)。

a. 何为动名词结构,顾名思义就是把动词名词化了。为什么要名词化?因为一个句子只能有一个谓语(动词)。为什么这里可以用动名词,因为这也是同一个含义的不同表达方式,只要符合逻辑和语义即可。

b. 所以同例3,your coming for helping me repair...整个部分,做need的宾语,整个句子的主干是:我真的需要XXX,XXX指代your coming for helping me repair...整个部分。和例1例2例3都是一样的道理。

c. 例3为什么用that呢?一样的,因为that引导的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主语you, 谓语动词come,目的状语to help,所以例3要用that把整个句子框起来,避免一个句子出现两个谓语动词(need和come)。而本例need后面的部分仅仅是一个名词而已,只是这个名词略长且带了修饰成分。

d. 既然your coming已经变成了一个名词,因此后面再接to就不那么合适了,改为for同样表示目的。同样因为一个句子只能有一个动词的原因,for后面的help改为helping,这样也就变成了名词。同样,我们需要学习的仅仅是为什么to后面可以接动词原形、而for后面接的是动词ing、to和for有什么区别等。

5. What i really need tonight is that you come to help me repair my TV set, which i bought last year(我今晚所需要的,是你来帮我修理我去年买的电视机。改用从句做主语,从句做表语)。

a. 为什么可以这么写呢?同样,我只想换一种方式表达同样的含义而已。

b. 我们来提取下这里的主干和核心,“我今晚所需要的/是/你来帮我修理我去年买的电视机”,其实就是“XXX是XXX”的结构,跟例1的i need you对比下,不也是“XXX需要XXX”吗?例2例3例4都是这样的。只不过本例的XXX比前面几个例子的更长而已。所以当你明白了这层关系,你可以很自由地根据中文的逻辑,随意组合搭配,只要是符合语义和逻辑即可,当然还有英语的习惯。

c. 有同学可能会说这里明显是主系表结构(有is),i need you很明显不是。你是对的,这里当然是系表结构,但是它们和主谓宾(i need you)起的作用是一样的,这就是我说的大家不要去纠结语法术语,如果你理解不了这些术语的话。用中文的逻辑,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理解这里的主干、核心和附属成分,就足够了。理解了,那么如果我们想说he is tall,一定不会说成he needs tall(×)。

d. 同时根据前面讲的,在符合语义和逻辑的前提下,整个句子可以改为其它结构,比如把宾语改为动名词结构:What i really need tonight is your coming for helping me repair my TV set, which i bought last year。

主谓宾宾:

1. He gave me a pen(他给了我一支笔)。

a. 为什么me后面加了一个a pen,跟前面讲的“主谓宾”一样,不加a pen这句话是不完整的,是没有沟通意义的,别人听了会懵圈的,翻译出来就是“他给我”,这是什么玩意对吧?所以必须得加,你也可以添加任何你想要添加的符合逻辑和语义的成分,我们生活的地球存在大量这种句式的使用场景和使用需要,这就是这个句式产生的原因,而不是语法告诉我们这句话该这么说。

b. 所以也可以说She sent me a book(她寄了一个本书给我),I showed her the pictures(我给她看了照片)。直白的翻译分别是:他给我一支笔、她寄我一本书、我展示她照片。但如果这样直白地把这些话翻译过来,很明显不符合中文的说话习惯,所以稍作变动变成了:他给了我一支笔、她寄了一本书给我、我给她看了照片。

c. 但核心和主干呢?当然分别是:他/给/我/笔、她/寄/我/书、我/展示/她/照片,你再把两个宾语当做一个成分:他/给/我笔、她/寄/我书、我/展示/她照片,那么一个很规则的主谓宾的句子就出来了,这就是句子成分。

d. 我们不能去纠结“我笔”是啥意思?“我书”是啥意思?“她照片”是啥意思?从语法角度说,这是动词give发出一个动作给me,但是句意仍不完整,因此需要再补充一个名词,这个补充的名词也是动词give发出的动作。

e. 这是一种让我们从中文的逻辑角度,去认识这个句型的方式,因为这样我们会发现,所有的句型都有着极为相似的主干和核心。这跟上面的i need you有什么区别呢?跟the car stopped有什么区别呢?没有,换了个壳表达了不同场景下的不同含义,但是内在逻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又可以说:He shot her an angry glance(他瞪了她一眼)/He gave me a blessing(他给了我一个祝福)/He gave me a globe(他给了我一个地球仪)等。

2. He gave me a pen to write with(他给了我一支笔用来写些东西。加了定语修饰pen)。

a. 为什么又加了个to write with?跟前面讲的一样,因为我想要表达我要用这支笔来写一些东西,现实里存在这样的使用场景和表达需要。而为什么要用to?也跟前面讲的一样,to可以表示还未发生的动作,或者发生于谓语动作之后的动作,也就是说write是在give之后发生的,先give然后再write。

b. 这个句子看似有点废话,但不是,因为有了笔不一定要写,而to write with则表示有了这支笔后是一定会用来写一些东西的。另外,这句话的主干和核心就是:他/给/我/一支笔/来写些东西,或他/给/我/一支笔来写些东西一支笔来写些东西就是a pen to write with,和例1的a pen在句子里的结构是一样的,把a pen to write with当做一个整体即可。

c. 这里的to也可以用for代替,但是意思就略不同了,He gave me a pen for writing,for writing就没有了表示还未发生的动作的意思,而仅仅是表示一支用来写的笔,也就是write这个动作发不发生,是没有暗示的。不理解可暂时忽略,这点随着大家水平的提高,将来不会再是个问题。

3. He gave me a nicely-carved pen to write with(他给了我一支雕刻得很好看的笔来写些东西。还是定语修饰pen)。

没什么好说的,加了一个定语,原因逻辑都同上。当然这里a也可以用the,a表示泛指“一支雕刻得很好看的笔”,而the表示“大家都知道的那支雕刻的很好看的笔”,仅是表达两种不同的含义。

4. He gave me the nicely-carved pen to write with which he loves most(他给了我那支他最爱的雕刻得很好看的笔来写些东西。再加个定语从句修饰pen)。

a. 原因逻辑都同上。唯一的区别是把a改成了the,为什么?因为后面有个定语从句,这个从句表明这是他最喜欢的笔,喜欢的笔当然只有一支,是特指的那支。

b. 为什么这个定语从句放到后面?同样,因为这是一个句子,太长,放后面会使得句子更匀称平衡。这是最简单的理解方式,而不需要去分析前置定语、后置定语或定语从句什么的。nicely-carved和which he loves most这两个部分都是一样的功能,都是修饰pen,而nicely-carved就放到了前面,因为它短。

c. 为什么把which从句放到write with后面,同样,因为write with仅仅是一个定语短语,而which是一个从句要长的多,因此放末尾结构更合理,更能让人快速理解整个句子的核心内容。英语里存在大量把定语从句置于先行词、各种短语、甚至谓语之后的情况。

5. The nicely-carved pen which he loves most was given to me to write(那支他最爱的雕刻得很好看的笔,被给了我来写些东西。把原来的句子变成被动句)。

a. 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他拯救了我/我被他拯救了,He liberated me/I was liberated by him,仅是换了一种说话方式。也可以翻译为“解救/使解脱”。

b. 本例子也是一样的,他给了我那支他最爱的雕刻得很好看的笔来写些东西/那支他最爱的雕刻得很好看的笔被给了我来写些东西,只是后者在中文里说的很少,因为不符合中文的说话习惯。为什么?因为主语太长了,头重脚轻,给人感觉很啰嗦。

c. 对比下我们明显会发现:本例的The nicely-carved pen which he loves most等同于I was liberated by him里的i,本例的given to me to write等同于i was liberated by him里的liberated。本例省略了by him,而i was liberated by him并没有。这无关紧要,因为省不省完全取决你自己,你想强调him就不省略,不想强调就省略,反正都不会影响别人理解这句话,这就是原理。

d. 句式和前面的the car stopped, i need you, he gave me a pen有什么区别呢?只是本例可以用被动表示,而这些句子不一定都可以,其它完全没有区别。换了个形式,句子变略长,多了一些修饰语,换了几个单词表达不同的场景和含义而已。你从中文的逻辑角度,完全可以把这些句子看得十分明白清晰,而不用去学习各种语法名称,不用去知道什么“主谓”、“主谓宾”、“主谓宾宾”及下面的“主谓宾补”等句式。

主谓宾补:

1. He calls me a cat(他称呼我为一只猫)。整个句子的结构和逻辑都很简单,跟上面讲的“主谓宾宾”一样,所以就不做进一步分析了,唯一的不同是一个是宾宾一个宾补。

a. 什么区别?和上面的He gave me a pen一样,这里的cat也是补充说明用的,不添加的话整个句子含义不完整别人听了也会懵。

b. 不同的是,这里的a cat仅仅是来补充me的,而前面的he gave me a pen里的me和pen没有什么关系,它们之间是互相独立的,所以me和pen的位置可以互换。而He calls me a cat的me和a cat很明显不能互换,且存在一种修饰或者说明的关系,啥关系?我像猫。语法角度的解释是me是a cat的主语

c. me和pen呢?你能想象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吗?你可以强行说“我的笔”,但如果把这个含义放到整个句子里,毫无疑问语义不通逻辑混乱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整个句子就变成了“他给了我我的笔/他给了我一支我的笔/他给了XXXXXXX”,这什么玩意对吧?

d. 所以我们不需要去记这些句式的名字,不需要担心我们不会或用错,只要我们理解或明白了这里的中文逻辑,而这种逻辑是我们的大脑会自动生成的。

e. 所以He sent me a book/I showed her pictures/He gave me a fork毫无疑问就是一种句式(主谓宾宾)。而He calls me a cat/He makes me happy/You must keep the door closed/That makes you a good man毫无疑问就是另外一种句式(主谓宾补)。

2. He calls me a cat because my beard looks shaggy(他称呼我为一只猫,因为我的胡子看起来很杂乱。加了个原因状语从句)。

a. 为什么加这个从句,原因和前面讲的一样。because和前面的that的功能是一样的,because表示原因,that没有含义,但都是起连接作用,为什么要连接?因为一个句子只能有一个谓语,因此必须把because后面的整个含谓语动词的句子给框起来,这样because这个句子被当成了一个整体,避免了一个句子出现两个谓语动词。同时,别人也能一眼看出这个句子的核心仍然是He calls me a cat,不容易引起误解。

b. 我们不需要去分析because和that的区别,不需要去了解这里的because是原因状语,而上面的that引导的是宾语从句。从中文的逻辑角度,我们很明显能体会出来,上面的那种场景下你就得用that,而这里就得用because。因为只有because有因为的意思,that没有含义,而那个场景就需要一个没有含义的连词,就这么简单。

3. He calls me a cat because my beard looks grossly shaggy after a few days&39; growing(他称呼我为一只猫,因为经过很多天的生长,我的胡子看起来极其杂乱。加了个时间状语短语)。

a. grossly(非常)是一个副词修饰shaggy,这点应该没啥好讲的。加了时间状语短语也没啥好讲的,都跟前面讲的道理一样。

b. after也是一个连词,因此这里也可以连接一个从句,同样只要符合逻辑和语义即可。比如:He calls me a cat because my beard looks grossly shaggy after it has been growing wildly for a few days(他称呼我为一只猫,因为经过很多天疯狂生长,我的胡子看起来极其杂乱)。

c. 或者:He calls me a cat because my beard looks grossly shaggy after having been growing wildly for a few days(和上例一样,换了个表达方式而已)。它属于状语从句的省略,省略的就是上面例子的it,这点需要大家学习。

主系表(主谓补):

1. ZHANGJIAJIE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

很简单的主系表结构的句子,产生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们生活的地球有这样的使用场景和说这些话的需要,我们完全不需要刻意去记“主系表”这个术语,因为从中文的逻辑角度,当我们想表达一件事是什么样的时候,我们会条件反射地想到用这样的结构。理解了这个简单的逻辑,我们就不可能把“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写成ZHANGJIAJIE XXX等任何其它形式。

2. ZHANGJIAJIE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 and is located in the 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China(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

a. 这句话把后面一部分放到前面更符合逻辑和说话习惯,ZHANGJIAJIE is located in the 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China and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翻译为:“张家界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我想大家能体会出这里的舒服。写成开始那样是为了和例1例3例4例5照应,方便大家理解。

b. 很明显is a famous...和is located...这里是表示两个状态,两个并列或者性质相同的状态,不用追究什么是并列或还有什么别的和并列类似的结构,把这里翻译为中文,那就是:张家界是XXX和张家界位于XXX,可以看出它们之间不存在某种联系,只是性质相同的两种状态而已,跟“她很美丽”、“你很可爱”、“房子真大”等是一样的性质。这就是为什么这里要用is located的原因。

c. 进一步分析,因为状态是不受任何主观意志和客观因素影响的。美丽是天生的,可爱也是天生的,房子真大也建成后形成的客观状态,我们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变得不美丽、你什么时候会变得不可爱、房子什么时候会变得不大,这都是不可预测或者不可控制的,所以它们是一种在不可预测的时间内一直存在的状态。

d. 所以张家界位于那里也是天生的,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位于那里的、它什么时候会不位于那里,至少我们目前都认为它是会一直长期位于那里的。这就是为什么ZHANGJIE is located这种用法产生的原因,located跟美丽、可爱、大一样都是一个形容词,所以跟She is beautiful、You are cute、The house is big一样,这就是这里的逻辑。不同的是located后面接了地点状语,不然这句话意思是不完整的,说出来别人会听不懂。

3. ZHANGJIAJIE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 located in the 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China(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

a. 既然我们上面已经分析出了,两个is部分是两个并列且性质相同的状态,所以把and is部分直接去掉,变成了英文里的“伴随状语”,实际它是起什么作用的呢?补充说明整个句子的,或补充说明is a famous place...的。

b. 为什么可以这样?一是这种补充是符合逻辑和语义的,二是两个句子的主语都是张家界,所以“张家界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这句话是说的通的。这实际就是例2换了一种表达方式,而恰好例2的and is在中文里一般是不翻译出来的(大家自己体会下and is的翻译问题),所以例2和例3翻译起来几乎没有区别。

c. 总之,都是因为一个句子只能有一个谓语,而采取的两种不同表达方式而已。本例的located部分不再是并列而是补充,所以整个句子强调的是is a famous place...,但实际这点区别可以忽略,没人会闲的去研究或区别你写或说的话里的这点不同。

d. 不要纠结例2的并列和这里的补充的具体含义或区别,放到中文里,翻译并体会下例2和例3的逻辑和语义,大概清楚即可。我在本例说located部分是补充,是为了从我的角度让你理解这个句子,但你认为是并列又能有什么关系呢?语义和逻辑你明白了,会用了即可。

4. Located in the 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China, ZHANGJIAJIE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

a. 为什么可以这样写?看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礼拜一去那儿/礼拜一我去那儿,i will go there Monday/Monday i will go there,我在例3说located部分是状语,这里的Monday也是状语。

b. 看到了吗?这里的状语放到句首和句尾都不会影响这句话的逻辑和语义,只是放到句首多了强调的味道。很多状语的特性造成它的位置可以和副词一样不是固定的,只要这种位置的变化不影响语义和逻辑即可。而Monday和located部分的区别就是,一个是表示时间,一个是表示地点,仅此而已。

c. 这种状语的特征是什么?是它们对句子的修饰是松散随意的,有或没有都不会造成原句逻辑和语义的混乱。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死记硬背状语和副词的具体位置,知道基本原理和初级规则即可,剩下的,绝大多数时候能通过句子的语义和逻辑弄明白,这个状语和副词的位置对不对。

5. ZHANGJIAJIE, located in the 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China, is a famous place of interest in the world(张家界,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

a. 首先我们从中文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当我们在跟别人讲张家界的时候,我们说“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但我们也可能会说“张家界”这三个字后停顿了下,突然觉得除了告诉别人“张家界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还想告诉别人“张家界在哪”,但“张家界”这三个字已经说出了。这个时候就形成了:在说完“张家界”这三个字的时候,会不由自主插入“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紧接着说“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这就是“张家界,坐落在中国湖南的西北部,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这句话的出现场景,我想这种场景在我们日常生活里大量出现过。

b. 我相信理解“a”点是很简单的。那么从语法的角度来说,located就是一个过去分词做定语,可以改为非限制性定语从句:ZHANGJIAJIE, which is located...。我们也可以把它们当做是一个状语,因为非限制定语和状语都是起补充说明的作用的,把它翻译为中文,很明显能感觉到,无论定语还是状语都是用来补充说明张家界,以告诉别人它位于哪里的。

c. 也可以理解为插入语。何为插入语?插入语就是状语,也是补充说明,是一样的。只是插入语位置一般出现在句子中间,就跟我们上面讲的一样,讲完“张家界”三个字,突然觉得,应该加点别的东西在里面,这句话才能更完整,别人才能了解更多的信息,这句话才能更有说服力等等。这就是插入语出现的场景,跟中文一模一样。

记住,同学们,能用逻辑理解的,就别用语法;逻辑理解了的,就别纠结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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