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军规

时间:2023-04-27 13:21/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5368 评论:0

神秘的“第二十二条军规”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细思随处可遇

上世纪60年代,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创作了他人生的一部长篇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很快这部小说被多次改编、拍摄为电影,曾经风靡一时。这部小说及其同名电影的热度如今依然淡去,但曾经阅读过这部小说或者观看过这部电影的人,估计至今仍然对作品主题“第二十二条军规”印象深刻,而对于一些仅仅是听说过“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人而言,“第二十二条军规”依然是一个非常神秘的概念。

海勒创作的这部长篇小说是美国式黑色幽默的代表作品之一,也被西方文艺评论界认为是“19世纪60年代最好的小说”,小说中串联所有情节的主题“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规则,作者的意图旨在用辛辣的语言和让人啼笑皆非的情节,讽刺现实生活。因为在现实生活里,类似“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制度、规则比比皆是,几乎随处可以遇到。所以,这部小说依然具备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名叫尤索林,是美国某陆军航空队轰炸机上的一名领航员兼投弹手。起初应征入伍的时候,尤索林怀着少年的狂热和憧憬,认为战争就是为了弘扬正义、维护真理,是一项很有价值的神圣事业。后来,经历了一系列事情之后,尤索林的内心逐渐冷静,开始反思自己所参与的战争的意义。大失所望的他变得厌恶战争,急于想回到家乡。

但阻止尤索林逃离战争、回归祖国的是“第二十二条军规”。尤索林所在部队司令部规定,飞行员完成25次战斗任务之后,就可以申请回国,但必须得到长官的审批。可能是因为像尤索林一样产生厌战情绪、思念家乡的飞行员太多,于是长官们又一次次把可以申请回国的“最低飞行次数”提高,25次、32次、40次、50次……随着次数的提高,飞行员们申请回国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就如果歌曲里唱的那样:“幸福隔着玻璃,看似很美丽,却无法触及”。

为了防止飞行员们对提高次数的事质疑和反抗,“军规”又规定:军人必须服从命令,即便是上司的命令违背了司令部的规定,也必须无条件执行。这种直接上司命令大于上级规定的情况,就是俗语里经常说的:“现管大于县官”。

尽管尤索林和他的战友们为了回家乡一直在拼命地执行飞行任务,但“水涨船高”的“最低飞行次数”却成了一个永远无法满足的无底洞。归心似箭的尤索林又想起“军规”规定,凡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疯子,就可以申请回国。于是尤索林找到医生,求医生证明他自己精神失常了,但医生却告诉尤索林,回国的申请书必须由本人自己书写。申请书写出来后,尤索林赫然发现,“军规”又规定:凡是能够自己书写申请书的,都是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人;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人,必须执行飞行任务。这又是一个“死结”!

“你跟他讲规定,他跟你说命令;你跟他说命令,他跟你谈军规;你跟他谈军规,他跟你讲道德;你跟他讲道德,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规定”。这是网友们在网络上调侃的一个“无限死循环”,尤索林遭遇的恰好就是这样的情形。尤索林认为,如果“按制度办”就永远无法实现回国的愿望时,就用上了无赖手段,态度很强硬地公然违抗命令,拒绝执行飞行任务。

面对尤索林的无赖式的方式,长官不得不答应他的归国申请,但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即他必须以战斗英雄的身份回国,然后四处宣讲,向青年们宣传战争正义、献身光荣、投军伟大的思想。早已厌倦战争的尤索林怎么可能去哄骗他家乡的兄弟姐妹,继续投入到一个毫无正义和价值的战争里去呢,于是他彻底放弃了回国的愿望,在执行最后一次飞行任务的时候,驾驶着飞机逃亡到他国去了。

这部文艺作品的主角就是被“第二十二条军规”束缚着命运,虽然他曾经费尽心机,但如同《西游记》里孙悟空一样,起初,在花果山逍遥快活的时候,是阎罗王的《生死簿》让他无法逃离生死;接着,大闹天宫之后,是如来佛的“五行山”让他动弹不得;后来的取经途中,观音菩萨的一道“紧箍咒”束缚得他无计可施。

这“第二十二条军规”其实就是美国版的“生死簿”、“五行山”、“紧箍咒”,其共同的特征就是一旦进入这个圈套,上身之后就如蛆附骨,轻易逃不掉、驱不散、搬不开,尤索林想尽各种办法,最终在“第二十二条军规”前面败北;孙悟空有七十二变,可以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可以上天入地、隐身遁形,但束缚在他身上的那些东西也会随机变化、如影随行。

在周星驰的电影作品《大话西游》里,对紧箍咒的诠释可谓是道破了类似“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要义:不戴紧箍咒,你就无法保护你爱的人,也就相当于你没有爱的资格;一旦戴上紧箍咒,你拥有爱的资格了,但你又不能再动人世间的情欲,也就意味着放弃了爱的权力。戴或不戴?在真爱面前始终是无解的。

“第二十二条军规”所映射的就是生活中那些形形色色的制度陷阱和规则圈套。它看似公平合理,实质上却只为规则的制定者有利,条款的最高权限或者最终解释者,只是那些利用规则来保护自己利益的人;它看似条款分明、严谨公正,但隐藏在规则深处的却是为了制定者的利益可以任意揉捏;它看似一目了然、有章可循,但除制定者的意志之外,是无解的“死循环”和“霸王条款”。

现实中,与“第二十二条军规”类似的制度相当多,例如某国规定:行医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凡欲考取医师资格证的,必须有若干年以上的行医经历。试问在这样一个条款之下,一个原本没有医师资格证的人,如何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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