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损失 汶川地震经济损失多少

时间:2023-04-28 20:51/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5832 评论:0

汶川地震是个巨大的灾难,因为这次突如其来的地震,汶川地区受到了近乎毁灭性的打击,大半个中国都产生了强烈的震感。

一、汶川地震爆发,国家紧急救援

地震爆发后,国家迅速抽调大量人力,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负责救援工作的战士们,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冒着巨大的风险,勇敢地去了最危险的地震现场,拼死救出了一个又一个幸存的同胞。

国家的救援力度非常大,负责救援工作的同志们也非常努力。为了救出更多的人,奋斗在抗震一线的同志们,在领导的指挥下,有秩序地对各个地区进行紧急抢救。

大家都知道,时间特别宝贵,不舍得浪费一分一秒,昼夜不停地开展工作,只有实在累得精疲力尽的时候,才会短暂地休息一下。

因为这些同志的努力奋斗,被埋在废墟下面的同胞,逐渐脱离危险,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

被埋在废墟下的感觉,相当的难熬,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逃出去,只能怀着忐忑的心情,默默等待救援。这种压抑而又痛苦的环境,很容易给受灾同胞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

很多逃出废墟的同胞,因为情绪太过激动,直接哭出了声。因为救援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大量受灾群众保住了性命。令人痛心的是,这个巨大的灾难,还是夺走了成千上万名同胞的性命。

有关部门进行灾后统计时,痛心地发现,在这次灾难中,有6.9万人不幸遇难,还有1.7万人失踪,37.4万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还有1993万人失去家园,只能露宿街头。

此外,汶川地震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1.4亿元,间接经济损失不计其数。

在众多受损设施中,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损失比例最大,占到了总损失的70%。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特别令人痛心的结果,大家每次提起当年的灾难,都会特别揪心。

二、遇难者的存款,按遗嘱或法律规定执行

因为失踪的同胞始终没有出现,如今民间百姓普遍认为,汶川地震夺走了8万名同胞的性命。

那么,他们不幸遇难后,名下的存款和贷款,国家是如何处理的呢?这是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重要环节。

首先我们说一下不幸遇难的人,我国很早以前就颁布了《继承法》。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老百姓不幸去世的话,他的个人财产会变为遗产,由家中的亲人继承。

关于继承的优先顺序,国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不幸去世的人,已经提前定好遗嘱,指定了继承人,有关部门会充分尊重遇难者生前的遗愿。

遇难者指定的继承人,只需要提供遇难者的死亡证明和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就可以顺利继承遇难者的遗产。

如果遇难者指定的继承人,也在灾难中不幸去世的话。有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把遇难者的遗产,交给遇难者的其他亲属。

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拥有继承资格的亲属,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带着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等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继承手续,就可以得到遇难者的遗产。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人前来认领遇难者的遗产,有关部门会暂时冻结遇难者的资金,上交给国家管理。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这些被国家管理的财产,不会被人擅自挪用,基本上都会用到灾后重建或是公益事业上。

三、规定期限内没有认领的存款,会被用于灾后重建

不幸失踪的人,如果名下有财产的话,处理方式跟遇难者比较相似,有关部门会暂时冻结他的资金,耐心等待失踪人员或失踪人员的亲属前来认领。

如果超过期限迟迟没有人前来认领的话,这笔钱也会暂时交由国家管理,或是当成灾后重建的经费。

从结果来看,国家的灾后重建效果很好,让灾区的幸存同胞,基本上获得了稳定的生活环境。

具体来说就是,从2008年10月到2010年9月,国家为灾后重建规划的29700个工程项目,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有99.3%的项目顺利开工,85.2%的项目已经竣工,还在建设的项目,基本上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按照国家的原定计划,灾后重建的总投资,一共是8631亿元。因为之前的项目动工,陆续花费了7365.9亿元,剩余的经费,还在投入使用,继续为灾后重建服务。

因为这些工程项目,受灾地区的幸存同胞,基本上都住进了新房子,当地的公共设施,也进行了全方位的升级,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

到了2012年5月时,国家规划的重建项目,已有99%完工,剩余的项目,也进入了扫尾阶段。这时候,灾区已经基本实现了“户户有就业”,大家的生活,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四、遇难者遗留的贷款,会被酌情处理

如果不幸遇难的同胞,名下没有太多遗产,只有大量贷款的话,国家也会酌情处理。

对普通民众来说,最头疼的应该就是房贷,大部分人的房贷期限,都是好几十年,短期内根本没有办法还清。

汶川地震爆发后,当地的很多房屋,因为地壳运动过于剧烈变成了废墟,根本没有办法正常住人。

既然大家费力贷款买到的房子已经没了,还没有还完的房贷,需要继续偿还吗?

很早以前,管理房产的部门,就做出了明确规定,房屋在交易之前,如果出现问题,相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如果出现损失的话,相关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通俗地说就是,房子就算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彻底损坏了,但是贷款还得按期偿还,不然就是违约。

这是一个特别让人无奈的事实,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房贷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就算是没有灾难发生,我们也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家中出现问题,或是出现工作调动的话,很有可能出现断供,甚至是违约。

灾难爆发后,幸存下来的同胞,没有办法立刻正常工作,几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很难像之前那样如期偿还贷款。

如果是普通的意外,遭受损失的人,或许可以通过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尽量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可惜,这个常规操作在地震中没办法执行。

各个机构推出的保险,会在免责条款中明确提出,地震和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

也就是说,地震中的受灾同胞,即便是想要理赔,也会因为免责条款的存在,遭到保险机构的拒绝,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只能自己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刚才我们已经提到,灾区的同胞,已经因为灾难的爆发,损失了大部分财物,没有办法照常工作,收入极不稳定。

如果按照原有的条款,一板一眼地执行,肯定会有大量受灾同胞因无力偿还,被迫违反契约。

灾区的情况本来就很复杂,如果大范围出现这种问题的话,肯定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社会问题。

我们常说,灾难无情人有情,越是这种时候,越是应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国家充分考虑了受灾群众的困难,特别提出了一套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2008年5月,国家紧急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灾区的各个银行,充分理解受灾群众的难处,尽可能减少大家的经济负担。

紧急通知的原文内容很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受灾同胞没有办法如期偿还贷款的话,银行不能催收,也不能罚息,更不能以此为理由给受灾群众增加不良记录。

背负贷款的幸存同胞,可以借着这个缓冲期,尽快解决就业问题,过上正常的生活。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逐步偿还贷款,履行之前的约定。

毕竟,灾区的银行,也因为地震的冲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如果灾区的同胞,一直不履行约定的话,灾区银行将会出现大量“坏账”,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转。

银行是各个地区必不可少的金融机构,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如果银行无法正常运转,或是彻底瘫痪的话,会严重影响大家的后续生活。

如果幸存下来的同胞,因为之前的灾难出现伤残,失去了正常的工作能力,银行方面会根据遇难者的实际状况,对剩余的贷款进行核销。

如果背负债务的人,在地震中不幸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生前留下的借贷信息,也会被一笔勾销,不会转嫁到子女或其他亲人身上。

五、灾难造成的后续影响

2008年5月19日,全国人民为悼念不幸遇难的受灾群众,集体默哀3分钟。全国哀悼期间,北京奥运会的圣火暂停传递,天安门广场正常升旗后降半旗。

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5月12日被认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这一天,国内同胞应该积极强化自己的防护意识,多学习一些受灾后的自我保护知识,以免灾难来临时乱了阵脚。

受灾最严重的四川地区,对全国防灾减灾日格外重视。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会特别安排一次大规模的应急演练,模拟指挥、救援、后勤保障等工作。

演练范围涉及居民社区、学校和医院等人员较多的建筑,确保大家都能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震教育,有关部门特别建造了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保留了一部分地震时期的遗址,免费对公众开放,持续向大家宣传抗震知识。

几乎每一个去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参观的人,都会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

跟大自然的力量相比,我们真的是太弱了,必须建设更加完善的抗震防御体系和预警系统,提前预防和躲避灾难,尽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国家还根据汶川地震的灾后处理工作经验,陆续出台了很多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的法律条文,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的法律体系。

比如我们之前一直在谈的灾后遗产和贷款等问题,就有了相对明确的法律指导,做到了有法可依,用具体完善的法律法规,维护了普通民众的权益,让大家的生活,有了更高的保障。

国家在地震中展现的人文关怀,让灾区群众感受到了温暖,也让大家对灾后重建有了更大的信心。

时隔多年,曾被地震严重破坏的汶川地区,已经基本走出了灾难的阴影。在国家的扶持下,汶川百姓的生活,肯定会变得越来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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