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劳动局 东莞劳动局24小时在线咨询
时间:2023-04-30 00:08/span>
作者: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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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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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的规定,结合东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东莞市实施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管理地区内用人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2022年被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期间,所属镇街辖区内仍正常生产经营、没有结业或注销并正常参保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缓。
申请缓缴的期限为X+3个月。X为已宣布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封闭封控管理的时间段,3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的3个月,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假设中高风险或封闭防控时间为2个月,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缴费期限为2+3,即5个月。)
受理缓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的3个月内。
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可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dghrss.dg.gov.cn/wssb/)
路径:
“综合申报”-“申请缓缴”功能进行线上申请。
此外还可携带加盖公章的《东莞市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缓缴政策不追溯既往,用人单位已缴纳的社保费不可申请退费。缓缴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清社保费的,次月起将产生滞纳金。
【记者】章倩倩 龚名扬
【来源】东莞社保
【作者】 章倩倩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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