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中考那天妹妹让我c了

时间:2023-05-01 07:18/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1896 评论:0

备受关注的“汤兰兰案”终于尘埃落定。

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申诉人汤继海等10人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再审审查一案审查结论: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源于其十分令人发指的案情。

2008年10月,14岁的汤兰兰向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2008年10月底,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陆续有16人被抓,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而这些人前前后后不断的有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因而不断的向黑龙江法院提出申诉。最近同时也是最广为人知的就是今年年初的这次申诉。

今天,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通过为期五个月的充分审查,现已查明: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四个字:大快人心!

汤兰兰在遭受了非人的遭遇后,是黑龙江五大连池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妇联等等等政府社会力量的全方位介入,才给了她新的人生。而近些年,有些以吃人血馒头为生的人渣却盯上了这个姑娘,打着公平正义的旗号试图人肉“寻找汤兰兰”,却浑然不顾受害者曾经的伤痛和法律公平正义的本质:你认为案件不公,按着司法程序找法院啊你找汤兰兰到底是几个意思?受害人反倒成了“罪人”?个别人的舆论什么都能审判了还要法律干什么?

幸好,法律和正义再一次守住了底线。

谢谢当年为汤兰兰报警的干爸干妈,

谢谢当年能够对汤兰兰案件一查到底的警察,

谢谢当年给汤兰兰做监护人的当地妇联主席,

谢谢当年为汤兰兰改名换姓让她有了新生活的人民公安,

谢谢在不遗余力寻找证据的人民检察院,

谢谢顶住压力秉公执法多次驳回所谓“申诉”的人民法院,

谢谢你们在10年前的中国,就做出了一次教科书般的证人保护。

当有些人渣在一边喊着“寻找汤兰兰”一边大吃人血馒头的时候,我们现在终于可以说: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正义永远站在你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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