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纪念馆内的技术

时间:2023-05-03 12:10/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2652 评论:0

她的脖子被长绳索系,绳子的另一端握在清军手里。

几分钟前,她身边的女人,由于走太慢惨遭毒打,最后被一刀捅死。为了活命,她只能让自己走得快一点,更快一点。由于裹了小脚,她走起路来不断跌倒,浑身都是泥土,狼狈不堪。

她路过沟池,看到里面尸体堆着尸体,血流入水中,整个池塘已经被填平;路过城墙,城墙脚下尸体遍地密密麻麻……

路上弃婴也越来越多,或被马蹄踩踏,或被行人足踏。

整个城市被血腥、恶臭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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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明末清初的扬州城,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正在进行。

这场屠杀持续了十天,数百万居民惨遭杀戮。

扬州城究竟为何遭此不幸?屠杀又为何持续十天之久?

本文尝试在阐述扬州遭遇屠城的背景前提下,从泄愤、劫财、震慑等三个方面来阐述这一问题。

“扬州十日”的背景

1.大明王朝的没落

明朝末年,自然灾害频发,民不聊生,国内的矛盾十分尖锐。而在此时,北方的女真部落不断壮大,成了明朝的大患。

之后,北京城的沦陷与崇祯的自缢,彻底标志着这个王朝的覆灭。

然而,大明王朝虽然没落了,但却出现了一大批的忠臣良将,他们希望重振旧山河,以求能够平定动乱。

史可法便是其中之一。

明末抗清名将史可法

公元1644年,朱由秘在南京成立了南明小朝廷,史可法任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到扬州督师江淮与清军对抗。

次年,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仓皇退却。回到扬州,史可法一边加强城防,以求稳固人心,一边写信到处寻求救兵,以求增强力量。

然而,各路人马死的死、逃的逃、降的降,最终,来守城的士兵不足4万人。

2.扬州之战

1645年,清军大举南下,所到之处,几乎未遇任何抵抗,多铎带领的清兵先头部队很快到达扬州城西北郊。

此时的扬州,已经成为江北仅剩的一座孤城。

史可法见此情景立刻禀报了消息,却未得到任何回应。但尽管如此,史可法仍旧没有投降,他带着扬州城的军民死守孤城,清军损失惨重。

从农历四月十八日到农历四月二十五日午后,15万清军软硬兼施,扬州城依然完好。在围困扬州的日子里,清军为了减少自己的伤亡,多次派使者去劝降史可法,都被史可法拒绝。

只不过,一心爱国的史可法与扬州民众,最终不敌清军大炮的轰炸。城破后守城军民到处伏击清军,与之展开巷战,迟滞了清军对扬州城的占领。

清军统帅多铎

清军将领多铎恼羞成怒,下令屠城。

数日内清兵烧杀抢掠、猥亵奸淫,无恶不作。

这段历史被幸存者记录下来,被称之为“扬州十日”。

“屠城”为何需要屠十天?

这场屠城,让繁华的扬州城历经浩劫。

“十日后,百万百姓,死者八十余万。十不存二。”根据记载:扬州城内当时有约一百万百姓,80%的百姓被屠杀。

扬州十日记

如此算来,攻入的清军有10万人,平均下来,一个人大概杀了八个人,平均到十天,每天屠杀0.8人。

由此,所谓屠城,并非仅仅一刀砍死如此简单,也并非以屠干净扬州所有人为目的。

1.激励士气的许诺

什么叫“屠城”?在《资治通鉴》中这样定义到:“以攻下城而尽杀城中人为屠城,亦曰洗城。”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在屠城之间还必须先做一件事:攻城。攻城是整个战争中最耗费人力、财力以及军事资源的策略,要想攻城,势必要投入大部分的兵力。

与此同时,攻城还可能面对失败。因此,到了攻城阶段,军队的士气往往容易疲软,这个时候就需要将领来进行激励,从而调动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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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励呢?

将领自然不可能自掏腰包,即将攻下的这种城池与城中的百姓便成了一份许诺。

西楚霸王项羽便是十分典型的例子。在攻城前,项羽经常许诺自己的士兵,破城之后,可以随心所欲地烧杀抢夺。

而在扬州之战中,部队也接到了类似的命令:破城后可肆意搜刮屠戮,但要求十日封刀。

也就是说只要把这种城池攻下来了,士兵就可以进城搜刮与屠杀,但时限是十天,十天之后立即封刀,不许再杀人。

如此听来,屠杀几天完全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并不以杀完作为衡量标准。

当屠城成为一种激励士兵、鼓舞士气的手段,那屠城多久,便是将领说了算。

2.积怨已久的泄愤

之前的论述中,我们提到:攻城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甚至有很大的人员伤亡。由此,攻入城池的士兵,可以说是踏着战友的尸体进来的。他们见证了战友的去世、战争的残酷,自然是有一腔怒火。

在扬州之战中,史可法带领扬州军民奋起抵抗,以至于清兵虽攻下扬州,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让清兵将领多铎恼羞成怒,也让众多清兵兽性大发。

当城池被攻破,这些士兵面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仿佛看到了待宰的羔羊,张开了自己的“血盆大口”。

他们将对上级的不满、对战争的仇恨,都发泄到这些百姓身上。当人性中的恶被激发时,便会不管不顾地进行无差别攻击,以泄私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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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意义来看,“屠城”可以视作一种报复心理与行为。

既然是报复,总有些人会变着花样折磨这些百姓,不能让他们死个痛快。

《三国志·董卓传》记载,董卓曾经派军队到城阳,纵兵屠杀正在集会的平民,手段极其残忍,他将抓到的男子全部杀掉,并将砍下的脑袋挂在车辕上。

在焚烧洛阳移都长安后,更是当着众多王公大臣的面,对诱降捕获的反叛士卒和百姓施行了毫无人性的酷刑:先割去舌头,然后,要么砍其手足,要么剜其双目。

手段残忍至极。

清军对于扬州城中居民的屠杀,亦是如此。

《扬州十日记》中,作者王秀楚记录了自己妻子所遭遇的迫害:

“妇旋转地上,死不肯起,卒举刀背乱打,血溅衣裳,表里渍透……屡擢妇发周数匝于臂,怒叱横曳而去。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地,环曲以出大街,行数武必击数下……”

王秀楚的妻子,由于反抗,便被清兵用刀背乱打,以至于鲜血将衣裳整个浸红。

清兵并未就此罢休,他们揪着王秀楚妻的头发在手臂上让绕了几圈,如同拖拽货物一样将她拖在地上横曳而去,边走还边用刀背狠击。

而此时,王秀楚的妻子已经有九个月的身孕。

如此折磨之法,要屠城十日,便也不难理解。

3.挖地三尺的劫财

在之前我们谈到了攻城之战对于军队的消耗,因此,攻城之后的军队需要迅速补给,有道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那怎么样才能快速进行补给?

历朝历代的将领与士兵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中找到了捷径,那便是掠夺。

也正是因此,在实际的屠城中,往往伴随着对钱财的掠夺。所谓“破一城或由一处,必任意抢掠,满载而止。”

想当初项羽在攻破咸阳城后进行了大规模的屠城,抢掠了咸阳的货物财宝,甚至还一把火烧了咸阳城。三国时候,曹操的军队也是通过屠城与盗墓来补充军需。

扬州

扬州的十日屠城,亦是如此。

江南是当时经济、农业等都十分发达的地方,扬州城,作为南北交通枢纽之所在;掌盐运、漕运之便利。在清兵眼里,显然是一个香饽饽,是一个不能被放过的聚宝盆。

1645年4月25日,扬州城沦陷,多铎纵兵屠城。但在清兵入城的第一天,并没有大开杀戒。

他们干了什么?

捞钱!

挨家挨户砸门去索要财物。

根据记载,清兵最初的勒索是相对温柔的,只要你能给钱,清兵是不会伤人的,纵使拿着刀,也不过是威胁一下罢了。

但别忘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尤其是对这些经历了生死的官兵来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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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的清兵高达十余万,扬州城100余万人,如此算下来,一个人平均可以勒索10个人,那只需要半天便可搜刮干净。

如此看来,显然是僧多肉少。

清兵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在第二天,他们开始大开杀戒,由拿刀威胁变成了不给钱就索命。

当第一个清兵开始动手杀了第一个人,多米诺骨牌便倒下了。

很快,所有的清兵都动手了。因为: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面对掠夺,百姓自然不肯将财物乖乖交出,他们想尽办法埋藏、转移财物。但这对清兵而言,丝毫不起作用,因为你不给我财物,那我就杀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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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找到了捷径——以杀人相威胁,显然可以更快更多地获得财物。

他们发现如果把这户人都杀绝,仍然没人拿出更多的钱,那就证明这户人家确实没钱了,既然没钱了,杀了也就无所谓。

清兵拿走了百姓家里的金银珠宝,开始抢妇人的衣服,甚至是幼儿脖子上的银锁,总之挖地三尺,力求一件不漏。

但是财产只有这么多,被这一波清兵拿走了,自然就没有能力给下一波清兵,于是城中的百姓还是会被杀掉。

所谓“吾不杀尔,自有人杀尔也。”

慢慢地,杀人的人越来越多,被杀的人也越来越多,但能交出钱的人越来越少。

钱没有了,清兵们便开始搜集那些有几分姿色的女人。

在那个年代,将这些女子运到后方,便能换得一些财物。至于男人和样貌平平的女人,一杀了之。

就这样,扬州城内的百姓被一轮一轮地压榨,一波一波地收割,等到再也没有什么价值,人也死得差不多。

4.杀鸡儆猴的震慑

在冷兵器时代,屠杀与掠夺是具有威慑力的行为。之所以屠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杀鸡儆猴、警示它城。

西楚霸王项羽在起兵时曾发出过命令,但凡听到军队擂鼓三巡仍不投降的,破城之日,一个不留。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一举动让他威名远扬,不少秦国城池都望风而降。

在清代, 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与顺治帝四代统治者对屠城的态度都具有一定的连贯性,或许会因为时局的变化与统治者的个人风格而调整,但从总体而言,有一个一以贯之的政策,便是“抗拒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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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者诛”是清初统治者对于大多数政府地区所采取的政策,也是清军进行屠城的制度与依据。

虽然“抗拒者诛”看上去与屠城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清朝统治者却经常将“抗拒者”人为扩大,从主持抵抗的城中官吏与将领扩大到守城士卒,乃至其他未参与抵抗的平民大众。

很显然,在扬州之战中,清军遭到了扬州军民的抵抗。

清军首领多铎在攻打扬州的时候,可谓是信心满满,他派吴三桂多次劝降史可法,又有多尔衮致书诱降,自以为不费一兵一卒就可拿下扬州。谁知遇上了史可法如此忠君爱国之士,不光将吴三桂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带领民众奋起反抗。

扬州城被清军攻破后,守城将士与清兵逐街逐巷展开激战,使清军付出惨重代价。

根据史可法纪念馆馆藏资料中记载:

左都督刘肇基,率所部敢死士400人,杀敌1000多人,全部巷战死;

总兵庄子固,带领部下700人,以“赤心报国”为旗号,全部战死;

副将马应魁,书“精忠报国”于背,披白袍杀敌,巷战死;

原兵部右侍郎张伯鲸,夺敌兵佩刀自刎死。

已经退职的武将樊大纲召集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自发加入守城。他的母亲为了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专心守城,撞死在石碑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史可法临终之前,仍在对清兵将领说:我身为大明重臣,怎么可能苟且偷生,为了自己的性命而牺牲朝廷的利益呢?

而扬州的文臣也丝毫不逊色。扬州知府任民育,衣官服,握官印,端坐堂上,面迎刀刃。家人全部投井自杀。

扬州的百姓也奋起抵抗,有的奔上城头抢修防御工事。有的协助兵士巡城,连妇女老少都出动、搜集砖石、石灰,赶制刀枪弓箭。

扬州居民的拼死反抗与同仇敌忾成为历史上光辉的一页,但却让当时的多铎羞辱难当,最后用火炮轰开了扬州城的大门,并决定大开杀戒。

从这个角度来讲,多铎发动的这次屠城,多有泄愤之意。

但在多铎后来所发的《给南京等地文武官员的通知》中却可以看出,这次屠城,也是一场杀鸡儆猴的警示。

他在通知中明确写道:

我提前派人招降扬州,可扬州军民拒不投降,于是我派兵进城大肆杀戮,杀男掳掠妇女儿童为奴。”

通知写得大有迫不得已之意,却在每个字里行间都流露着威胁之意——以后清军所到之处,若有谁再反抗,便会落得跟扬州一样的下场。

由此看来,这场屠城并非一种单纯的杀戮现象,也不能仅仅解释残暴情绪的发泄,其背后是“抗拒者诛”的既定政策。

既然为了立威,那自然是越残忍越漫长越好。

屠城带来的恶果

扬州十日屠城仅仅是明末清初之际,江南地区屠城的一个代表。根据统计,江南地区各府、州、县治所城市确遭屠城者就有10座,接近总数(27座)的四成。

而江南普遍遭受的屠城之祸,只是明清之际全国性屠城事件的一部分。明末清初清兵所进行的一系列大屠杀,让我国很多地区当时的人口数目直线下降,据统计,在明末我国人口接近两亿,而到了清初,仅仅不到一亿。

这就意味着,在中华大地上,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战乱或屠城中惨遭杀害。这甚至超过了二战的死亡数。

而比人口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大明许多具有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和百姓被迫害,以至于民族身份感与认同感遭到了极大破坏。

鲁迅先生曾所说:清军入关是一场屠尽汉人骨气廉耻之浩劫。经此浩劫,留下来的大多是图自保的奴性之人。

清朝入关之后,将汉人成为“奴才”,实行愚化政策,造就了愚昧、麻木的劣根性。

与此同时,明朝后期蓬勃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被迫中断,1644年,南方发达的经济停滞不前,许多科技文化成果被毁。

可以说屠城的浩劫阻断了历史前进的车轮,代价之大之深,理当谨记。

正如《扬州十日记》中最后所写:

后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警惕焉耳。

参考文献:

[1] 扬州十日记[M]. (清)王秀楚著;曾学文点校.广陵书社.2004

[2] 朱亦灵. 易代之殇:明清之际江南地区屠城事件研究[J].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38(02):89-104+229.

[3] 何正标. “扬州十日”真相——南明遗民王秀楚手记解析[J]. 沧桑,2008,(01):10-12.

作者|方一一

编辑|丹尼尔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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