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要求
【业务场景描述】
A公司是一家新药研发生产企业,在新药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对照药。每次采购量为3至5个月的使用量。
2019年12月采购对照药3,400万元,假设3,400万元为对照药采购成本,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请问3,400万元的采购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一、两种会计处理及理由
(一)会计处理方法一
【理由】
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1、对照药到货时所有权即属于A公司。
2、对照药采购和使用金额较大,无论从金额角度还是从对研发工作的重要性角度考虑,对照药都属于A公司的重要物资。
3、相关对照药的监督、管理、分发、配送等事项皆由A公司或由A公司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CRO 供应商根据A公司的指令完成。
综合考虑上述客观因素和对实物进行有效管理的需要,将期末已到货尚未领用的临床试验对照药作为存货核算。后续再根据各临床试验中心的领用情况,于领用时从存货转入研发费用。
——这种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处理方法】
采购入库时:
借:原材料 3,400
贷:银行存款/应付款账款 3,400
领用时:
借:研发费用 3,400
贷:原材料 3,400
(二)会计处理方法二
【理由】
存货指的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
存货在符合定义情况下,同时满足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项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临床试验对照药仅可用于研发用途,不存在将药品以合法的方式对外销售的可能性。
2、A公司采购对照药后平均在 3-5 个月内就领用。
从审慎性原则出发,考虑到临床试验对照药仅可用于研发用途,即A公司外购的临床试验对照药于到货时不满足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件,不满足存货确认的条件,因此,应将采购的临床试验用对照药到货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研发费用。
——这种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购入库时:
借:研发费用 3,4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同时,设立对照药台账,登记对照药的领用、结存情况。
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分析
会计要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
会计核算要遵循重要性、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重要性原则,符合存货的定义,但有悖于存货确认的条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和《会计准则》关于存货确认的条件。
因此,在一个年度内的会计期间内,采用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既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也满足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但应当在会报表附注中预以说明。在年度会
计期末须将期末结存的临床试验用对照药转入研发费用,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这样既然符合谨慎性原则,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