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十大斯德哥尔摩症电影

时间:2023-06-23 02:22/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3786 评论:0

讲完了感情中的“赌徒黑洞”,今天来聊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相较于“赌徒黑洞”,“斯得哥尔摩综合症”更让局外人难以理解。而且当有意识的使用这种效应时,往往伴随的就是操控。前两年有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北大包丽案,后面我们结合这个案子探讨。

我们先从“斯得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讲起。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抢劫瑞典斯德哥尔摩内位于诺玛姆斯托格广场最大的一家信贷银行,并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与警察僵持了130个小时后,歹徒最终投降。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4名曾经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表明并不痛恨歹徒,表达他们对歹徒不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多加照顾的感激,并且对警察采取敌对的态度,在案件发生后被挟持者不愿意在法庭指出歹徒,在挟持案件当中被挟持者还与歹徒成为朋友。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5日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4名人质抗拒瑞典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因为在斯德哥尔摩人质挟持事件中被发现而得名。

从正常逻辑来看,是不是很奇怪,明明对方完完全全的加害者。为什么受害者不恨他们,反而还产生了情感呢?我们以包丽案为主线,一步步解析离奇的情感。

(一)认知的扭曲

一般来说,我们是先有某个想法,而后才会有具体的行为。当想法改变,行为就会改变。但并不是说,只能由想法改变行为,而行为不会对想法产生任何影响。人的想法和行为,是会相互影响的。

我们建立认知的渠道,基本是三种:第一,来自自己的思考;第二,来自他人的教导;第三,来自现实世界的反馈。

一般来说,认知建立的速度以及稳固性,三种渠道依次递增,来自现实世界的反馈而建立的认知,是最为迅速以及稳固的。

比如,从未见过的火苗的孩童看到火苗会好奇(无法通过自己的思考判断是否危险),出于好奇会有想触摸的冲动。家长肯定会告知孩子,这个很烫不能摸。但孩子对烫有概念吗?很显然没有。但当他切身感受到了炙热与刺痛,就会打心底里觉得,火焰是不能碰的,会受到伤害。

包丽最开始,是个积极阳光的姑娘,人格也比较独立。在最初牟林翰表现出“处女情结”并谴责包丽时,她也明显坚持自己的态度“最美好的东西,是自己的将来”,没有丝毫因为讨好,而顺从对方的意思。

而在仅仅一个月后,包丽的是这样说的:“遇到了熠熠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块垃圾”。即便这个过程中牟林翰在精神与身体上如此摧残包丽,但她依然觉得,牟林翰熠熠闪光。而自己,却一文不值。

就像斯得哥尔摩事件中的受害者,明明是囚禁了自己几天的人,而且囚禁过程中还有生命威胁。但受害者却对施暴者抱有情感,觉得对方是自己的朋友。

(二)低预期

在斯德哥尔摩事件中,受害者随时面临着生命威胁,他们的预期可以说是极低。只要一个不听话,或者挟持者一冲动,他们就可能毙命了。受害者从人应当自由安全的活着,转变到这种极低的预期的认知需要多久呢?从挟持者持械进入银行,到控制住场面,只要短短几分钟就够了。

而在牟林翰与包丽的感情中,这种低预期是牟林翰通过“教导”,人为创造的。这种所谓的“教导”,是通过先灌输某种认知,持续不断的引导,利用道德绑架、身体以及现实的反馈反复进行强化,直到把要灌输的认知,切实的植入到对方的脑中。

我们来看看牟林翰的操作:

第一步:灌输“非处有罪论”,遭到包丽抵制,而后进行道德绑架。(塑造自己受害者形象)

第二步:建立身份认知的差异,要求包丽备注改为主人。

虽然一般看来改个备注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人脑很容易被这种持续但又隐性的东西影响。一个跟你天天聊天的人挂着这么一个备注,你每次聊天都看到,一遍遍地加强这种意识,直到你真的这么认为你们之间是有身份差异的。

第三步:通过日常打压,持续降低对方自尊。

下面的聊天记录中:牟率先占领道德高地,我想好“变好”,但我现在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都是因为你。

第四步:通过非正常的行为作为“仪式”,去证明某些事。

一是增加对方的沉没成本,二是透过这种非常规的行为,增加对方的服从度。

之前诱使人自S的“蓝鲸游戏”,也是类似于这种心理机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相关资料)

第五步:掌握可以实质性威胁的信息,真正形成控制。

在这个过沉中,包丽与牟林翰的感情中的“低预期”,实际上是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包丽对自身的“低预期”,我们在上面的聊天记录中也看到了,包在后期对自身的评价是一块垃圾。第二个是包丽对牟林翰的“低预期”,这个不是说包觉得牟人不行,而是说,对于牟林翰的行为的“低预期”。牟林翰只要不打骂她,像个正常人一样,就是对她“好”。

仔细想想,斯德哥尔摩事件中,是不是也是这样,挟持者只要给与受害者对待正常人的态度,受害人也是感恩戴德?

这个也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为什么造成了威胁与低预期,当事人的情绪不是讨厌反感,反而会觉得对方不错。

(三)恩惠的反差与外部归因

如果关系中只存在低预期,关系在短期必然会崩溃的,不能够持续的。

不管是包丽事件也好,斯德哥尔摩事件也好,施加伤害的一方,都有两个很明显的共同点。

1、对受害者不单单只有残暴,也有仁慈温柔的一面。在处在低预期状态受害人从中感知到的点是:他本可以很糟糕的对待我,但是现在却没有那样做,看来他也不是那么坏。

这点会造成人的认知冲突,即你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陷入一种矛盾。人在这种时候会处于一种混沌状态,在自己无法找到答案的时候,就会往外部寻找答案。那受害者能最先接触到的外部是什么呢?没错,就是施加伤害的人。

在这种状态下,往往施暴者就是要抛出我们说的第二个共同点了。

2、施加伤害的一方永远不会真心承认自己有问题,有问题的永远是对方或者客观原因。

那受害者接收到的信息就是:TA本不是坏人,只是迫于某些原因或者我的原因,才变成了这样。施暴者的认知一下就被扭转了,甚至还会对其产生一些同情。

在先前的聊天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牟林翰解释自己打包丽的行为:因为你之前不听我话做的那些事,所以我才变成这样。那事实呢?其实一开始错的本来就是牟林翰,但是通过语言包装以及过程中包丽产生恐惧等负面情绪扭曲了包丽的认知。

认知扭曲之后的可怕结果就是,即便后续当包丽的好友劝她离开时,包丽也拒绝了好友,依然选择选择回到牟林翰的身边去。那原因也是简单的“我说不过他”“我不想看他这样”。

(四)制衡之道

之前的文章里,解决方案我都喜欢用制衡之术来说,因为都是单一环节的小事。但这次的总结,必须用制衡之道。这种有意识的操控,危害非常大,而且往往最初的操控不易察觉,等到发现的时候,往往已经很难在劝回了。

所以要避免这种行为,必须在起初就意识到危险,与其他人交流认识到真实情况,避免进一步受到伤害。

我在这里举两个典型的危险信号:

1、喜欢用过激的情绪/行为,逼迫你对于某个问题就范。

牟林翰的语言、脾气以及后续让包丽产生同情的吃安眠药自杀行为,无一不透露着这种信号。

2、能言善道,喜欢将非常规的事,进行合理化包装,而且说的非常笃定。

某林翰对“处女情结”、“要求包丽下跪认错”以及上述的各种常人看了觉得离谱的事,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而且语言里透露的笃定,就好像他说的是像真理一样。

有这两个任意一点,都应当提起十二分的警觉。条件允许的话,尽快与这样的人保持距离。

另外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经常和家人以及朋友交流,对于自己感情的一些困惑。在感情中接受信息的来源,绝不能仅仅只有对方。集合多方的信息与建议,避免信息的孤立,这么做不说可以把感情谈的多好,但肯定是一个可以保护好自己的保底策略。

最后,以上的所有内容,均是分析,切勿模仿分析内容。

作者没有任何对死者不敬的意思,仅仅希望借由包丽的事,帮助大家看清情感操控,远离类似的操纵者。可以充分享受到感情生活带来的精神滋养。

后附:

在2023年6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牟林翰涉嫌犯虐待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包丽(化名)的母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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